2020-07-14
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重装〔2013〕430号)规定,经专家评审,海洋环境人工岛钻机等44台(套)设备被认定为201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有效期4年。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201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