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的规定,并按照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神,我厅决定对以下222家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696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个月,至公示之日算起。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办理和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申诉,将申诉资料交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省直属企业申诉材料直接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逾期不受理。到期未提出申诉或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法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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