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68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0个“四川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邱蓉等230名“四川省公共卫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18日。
干部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6134737;传真:028-86132597
邮箱:scswstrsc﹫126.com
省公共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