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公益电视广告片播放项目采购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新《食品安全法》公益电视广告片播放项目,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食品安全法》公益电视广告片播放项目
二、采购人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拟推荐供应商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委〔2015〕6号)要求,我局计划制作一部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公益电视广告片,时长15秒,主要内容为提示新法实施的时间,弘扬法治诚信,宣传社会共治,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四川广播电视台是省内唯一覆盖全省的电视媒体,曾经与多个省级部门成功合作制作播放公益广告。为此,我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新《食品安全法》公益电视广告片播放项目,拟定供应商为四川广播电视台,计划9月下旬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下属的四川卫视、四川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sctv-4)、经济频道(sctv-3)、影视文艺频道(sctv-5)套播,播出时间7天,播出总次数64次。我局支付宣传费用10万元。
对以上项目拟实施的采购方式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电话:028-86782865;
联系人:范女士。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