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学会关于2015年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初步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林会〔2015〕5号)和《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林会〔2015〕16号),四川省林学会组织专家对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43个申报单位的评审,现将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所公示的单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向我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欧亚非028-83221279(传真)13408042137
四川省林学会
2015年7月3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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