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监[2011]332号)的规定,经考评,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龙头-硐底水泥厂石灰岩矿)等3个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大尖包西段石灰岩矿等5个(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
1.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wps
2.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延期企业名单.wp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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