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洪雅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局部调整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3]66号)的要求,眉山市洪雅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四川省洪雅县矿业权设置局部调整方案》对《四川省洪雅县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行调整。报告通过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呈报我厅进行了合规性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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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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