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对省道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段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 2015年04月21日 16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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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起于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止于大石板(K126+763.2),全长17.3公里。经乐山市发改委(乐发改基础〔2014〕47号)文批准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正常施工秩序,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和施工安全,决定对S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5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15年7月30日24时止。

      二、管制路段

      管制路段起于省道306线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止于金口河大石板(K126+763.2),全长17.3Km。

      三、管制方式

      (一)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至金口河大渡河大桥K120+600段

      1、2015年4月15日零时至5月30日24时,限速单向管制通行;

      2、2015年6月1日零时至7月15日24时,早上8点至晚上8点封闭施工,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所有车辆通行。

      3、2015年7月15日零时至7月30日24时止,实行管制通行。

      (二)金口河大渡河大桥K120+800至大石板K126+763.2段

      1、2015年4月15日零时至5月10日24时,封闭施工,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通行;

      2、2015年5月10日零时至6月15日24时,早上8点至晚上8点封闭施工,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所有车辆通行。

      封闭施工期间,所有途径金口河至汉源或汉源至金口河的车辆请经国道108线绕行。

      四、管制要求

      (一)单向限速管制通行时,所有机动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交通警示标志有序通过;严禁超载、超速、超限通行。

      (二)区间沿线厂矿企业要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做好货物的运输和生产安排,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凡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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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省道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段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 2015年04月21日 16时11分
  • 来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S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起于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止于大石板(K126+763.2),全长17.3公里。经乐山市发改委(乐发改基础〔2014〕47号)文批准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正常施工秩序,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和施工安全,决定对S306线金口河盐板溪至大石板公路改建(水毁恢复)工程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5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15年7月30日24时止。

      二、管制路段

      管制路段起于省道306线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止于金口河大石板(K126+763.2),全长17.3Km。

      三、管制方式

      (一)金口河盐板溪K109+535.5至金口河大渡河大桥K120+600段

      1、2015年4月15日零时至5月30日24时,限速单向管制通行;

      2、2015年6月1日零时至7月15日24时,早上8点至晚上8点封闭施工,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所有车辆通行。

      3、2015年7月15日零时至7月30日24时止,实行管制通行。

      (二)金口河大渡河大桥K120+800至大石板K126+763.2段

      1、2015年4月15日零时至5月10日24时,封闭施工,禁止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通行;

      2、2015年5月10日零时至6月15日24时,早上8点至晚上8点封闭施工,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所有车辆通行。

      封闭施工期间,所有途径金口河至汉源或汉源至金口河的车辆请经国道108线绕行。

      四、管制要求

      (一)单向限速管制通行时,所有机动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严格按照交通警示标志有序通过;严禁超载、超速、超限通行。

      (二)区间沿线厂矿企业要配合交通管制工作,做好货物的运输和生产安排,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凡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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