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市(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统计局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经环境保护部核定,2014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21.63、13.48、79.64和58.54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27%、1.66%、2.49%和6.23%,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全省新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27座,日处理能力约84万吨;超额完成10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累计完成21台燃煤火电机组旁路物理切断、总装机容量936万千瓦;累计完成23台燃煤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总装机容量947万千瓦;累计完成水泥脱硝设施95条,规模日产熟料30.47万吨;完成7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总规模5000吨/天。关停淘汰钢铁企业8家、产能200万吨/年,水泥企业32家、熟料产能304万吨/年,小火电15家、装机容量13.15万千瓦,造纸企业8家、产能2.9万吨,印染企业11家、产能1.32万吨等;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17.8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列入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4年完成的45个项目全部建成。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3〕23号)规定,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对各市(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5年3月26日
各市(州)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考核结果
序号 地区 排名 综合考核得分
1 成都 2 97.35
2 自贡 14 76.79
3 攀枝花 15 80.20
4 泸州 1 98.12
5 德阳 17 73.08
6 绵阳 5 92.46
7 广元 7 90.74
8 遂宁 8 89.21
9 内江 6 91.40
10 乐山 3 95.13
11 南充 13 78.03
12 眉山 16 73.66
13 宜宾 9 85.22
14 广安 10 82.04
15 达州 4 93.59
16 雅安 20 63.90
17 巴中 12 79.24
18 资阳 11 81.97
19 阿坝 19 66.06
20 甘孜 21 63.62
21 凉山 18 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