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经省卫计委领导研究决定,对我委位于人民南路四段15,17号(以下简称人南大院)及省计生宣教中心位于火车南站西路26号(以下简称机场路)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委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资产评估将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前来参加,采用抽选方式确定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计生宣教中心。
二、项目名称
省卫计委人南大院及省计生宣教中心机场路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三、项目内容
1.人南大院及机场路土地价值评估;
2.人南大院及机场路房屋及构筑物价值评估;
3.人南大院及机场路园林绿化价值评估;
4.人南大院及机场路无法移动的设备设施等价值评估;
5.人南大院及机场路其他需要评估资产的价值评估。
四、项目地点
人民南路四段15,17号,火车南站西路26号(原机场路22号)。
五、抽选程序
1.成立抽选工作小组;
2.项目公告及报名;
3.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对资格审查通过单位进行公开抽签;
5.工作小组与中签单位就服务内容、时效、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进行谈判协商并拟定业务服务合同;
6.如中签单位与我委就服务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抽选工作小组需重新抽签。
六、报名条件
入围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审原件,留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
2015年2月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附楼509室。
抽选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10点
抽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四楼B会议室。
八、报名填交资料
1.报名经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我委填交报名表。
2.人南大院及机场路资产评估费用报价、工作时效及单位相关业绩等资料(密封)。
九、参加抽选的报名单位需持以下有效证件、合格资质及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审原件,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入围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审原件,留复印件)
十、联系人及电话
童凯 028-86139315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