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自贡市、泸州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验收的公示
资阳、自贡、泸州市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并自测合格后,三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分别联合行文向商务厅、财政厅申请验收。2015年12月1-2日,经商财政厅同意,商务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有关专家听取了项目单位的汇报、查看了工作场地及相关软硬件建设情况、审查了项目建设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评议,认为三个项目的建设总体达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验收规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商秩〔2015〕7号)的要求。商务厅、财政厅拟同意上述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向商务厅、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商务厅秩序处028-83220344
监察室83221124财务处83231257
财政厅028-86665583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