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省文化系统四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核准结果的公告
目前,省职改办已完成对我办《关于全省文化系统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四个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报告》的核准工作。根据川职改办﹝2015﹞18号文件要求,现将已核准的全省文化系统四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10月12日-10月21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四川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东胜街19号414室,邮编:610015)。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上报省职改办,并由省职改办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四川省文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