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川民发[2014]49号)确定的标准和要求,省厅组织评估组对各地推荐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地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社区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5日至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电话(传真):028-8442304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编:610061
附件: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地区、社区和单位候选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
2015年1月5日
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地区、社区和单位候选名单
一、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地区(4个)
成都市锦江区
成都市武侯区
成都市新都区
资阳市雁江区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社区(8个)
成都市龙泉驿大面街道龙安社区
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社区
成都市锦江区盐市口街道青年路社区
成都市锦江区水井坊街道锦官驿社区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红星社区
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纪念标社区
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街道雁中社区
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杜家街社区
三、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建设合格单位(9个)
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成都市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成都市锦江区爱有戏社区文化发展中心
成都市锦江区华仁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成都市朗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四川省复原退伍军人医院
成都市锦江区蓉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泸州市社会福利院
资阳市雁江区社会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