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注销泸州信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5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公示
泸州信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办理延期,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13条规定,我厅拟注销泸州信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5家单位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5年2月3日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提出书面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