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对四川顺吉拍卖有限公司等9家拍卖企业予以注销的通告
川商建〔2014〕35号
成都市商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顺吉拍卖有限公司、四川蜀都拍卖有限公司、四川金泽拍卖行有限公司、成都利佳拍卖有限公司、四川鹏鑫拍卖有限公司、四川同创拍卖有限公司、四川博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聚通拍卖有限公司和四川汉安宏业拍卖有限公司既未按要求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相关信息,也未参加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经下达整改通知书至今,上述9家拍卖企业仍未按要求到我厅接受相关处理。按照《拍卖管理办法》规定,对四川顺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0201100001998)、四川蜀都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1891100002007)、四川金泽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1961100002007)、成都利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3281100002013)、四川鹏鑫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2151100002008)、四川同创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2701100002010)、四川博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1801100002007)、四川聚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2961100002011)、四川汉安宏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号:5201691100002007)予以注销,并在公众媒体予以公告。
特此通告。
四川省商务厅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