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 |
成都市龙泉驿区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 |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位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片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1]500号文)批复,目前车身冲焊、涂装、总装车间、货厢联合厂房、自卸车货厢联合厂房等已建成。 根据区域相关规划及最新政策要求,项目将原厂区西南部的自卸车货厢联合厂房(已建成)改建为物流中心,在货厢联合厂房北面预留用地内重建自卸车联合厂房,将原货厢涂装车间内的喷漆工段单独分隔为密闭结构,将厂区中南部预留研发试验车间位置改为产品展示厅和备件库。项目生产规模、纲领及主要生产工艺等基本不变。 |
项目将电泳及面漆烘干废气处理方式由原来的RTO焚烧装置调整为直接燃烧装置, VOC的排放量将变更前有所降低,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及环境保护措施基本保持不变。根据变更情况重新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满足《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第一部分汽车制造业》(GB18075.1-2012)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现场张贴公示、网上公示、问卷调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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