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择审计中介机构公告
一、询价邀请:因我厅审计工作需求,现对芦山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决算审计项目的审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二、询价须知: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审计机构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机构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三、项目概况:
此次审计项目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与评估工作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审计项目为33个,结算申请资金规模为10582.8万元,审计报告将作为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项目送审清单及预算资金、结算申请规模附后)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3.近三年来有承担同等规模项目的业绩;
4.需在四川省审计厅中介机构备选库入选库名单以内;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来承担有同等规模项目业绩及属于四川省审计厅中介机构备选库入选库名单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六、服务要求:
1.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独立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报价要求:
按照《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的规定,采取计件或计时收费。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时需携带资料:本公告第五条“资格证明材料”中的所有证明材料、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报价单、本项目审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提示:曾经参加过我厅公开选择,并已提交过资格证明材料的审计机构可不再重复提交,作出说明后提交报价文件即可)。
2.报价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询价项目名称。
3.报价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计处(成都市百卉路4号2034办公室,电话028--87036162)
九、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的将被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本次审计工作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