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优抚处关于推荐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的公示
为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以上推荐上报的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7日,如对上述推荐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民政厅优抚处联系。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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