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二批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4〕58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回避),拟立项的第二批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5个、省级校外示范性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5个,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0日至27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入选项目的真实性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厅高教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电话:028-86138114 传真:028-86117120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1.2014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拟立项名单.docx
2.2014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拟立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