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国家汉办推荐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根据国外需求,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启动了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工作。我厅为四川省(部属高校除外)受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647名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称“孔院岗位”,附件1)。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850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称“普通岗位”,附件2)。其中,孔院岗位仅限中方合作院校人员申报(此次我省仅为四川师范大学),其余人员请勿申报。
因岗位及材料要求不同,此次普通岗位申请暂不受理“美国大学理事会项目(170)”,此项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另行补充通知。有意申请此项目的人员,请待我厅发布相关公告后,再行报名申请。
二、申请对象
2015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退休教师均可申请。
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退休教师优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退休教师除外);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7.孔院岗位仅限中方合作院校人员申报,其余人员请勿申报。请我省中方合作院校(四川师范大学)按照1:3比例推荐孔院岗位候选人。
8.参加过今年4月份“2014年下半年赴孔院志愿者选拔”、“赴22国志愿者选拔”和今年6月份“赴印尼等国补录志愿者选拔项目”的志愿者不具备此次申请资格。
四、报名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
申请者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2.学校审核推荐
申请者将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本人签字后,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在读证明)、普通话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所在学校。学校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核,根据学校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并在推荐人员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上签字、盖校级章。
中小学教师申请者还必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在学校意见栏空白处签字盖章,上级部门意见栏由我厅签字盖章)。
3.材料报送
申请者需将如下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我厅:
①签字、盖章后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②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⑥外语证书复印件。
同时,须将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PDF版,按“孔院/普通-国别-姓名-中文/英文”命名)电子版发送至scsjyt@163.com.
以上纸质材料请A4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曲别针整理成册。请勿装订材料、增加封面、增加其余申报材料。材料不予退还,需留底者请自行备份。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1月6日前报送至我厅,邮寄者请提前。逾期、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我厅审核推荐
我厅将根据报名及岗位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及网上报名系统信息一致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名单将在11月11日前在教育厅网站公布。
五、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
六、培训
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八、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经所在单位、我厅及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九、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十、项目管理
1.学校推荐后,不得无故取消申请者被推荐资格,或对申请者参加考试及培训、办理手续、赴外任教及回国安排等事宜人为设置障碍。否则我厅将视情况减少或取消该学校、该地区汉语国际推广项目申请。
2.参加培训并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并将影响本单位、本地区的项目申请。
3.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报名申请受理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施建荣:028-86139273;冯宇骐:028-86143717
电子邮件:scsjyt@163.com
材料提交地址:四川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成都市陕西街26号10楼9号,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1.2015年上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pdf
2.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