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的通告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我厅决定开展2014年全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要求
(一)资质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5个类别(即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包括首次申请和申请延续乙级资质。
(二)申请材料
1、首次申请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
2、申请延续乙级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申请延续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后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资质(含不同年度取得的资质)延续。
(三)申报程序
申报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直接向四川省水利厅提交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9〕190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0〕107号)的相关要求,建立预注册单位用户,并在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前完成质量检测员的网络预注册(网址http://www.cweun.org)。申请预注册的单位,请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右上角标注“检测注册”字样)传真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联系电话010-63462195、63462189、63462157;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确认后即可开通单位预注册。申请单位可凭单位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建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信用信息档案。
(四)材料制备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文本材料一式2份,各款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各类原件不需装订),并附《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或《四川省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延续申请表》电子文档1份。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为接收申请材料时间。我厅于2014年12月15日前公示通过评审的检测单位名单,12月15日前作出审批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文武路69号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人:朱坤
联系电话:(028)86932353
传真:(028)86936652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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