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1-3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2013〕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
现将今年1-3月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3年1-3月,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4.4万家,比上月末增加0.9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91.5%;排查一般事故隐患9.6万项,整改率99.1%;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0项,整改率7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6438.5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矿企业达6.01万家;排查一般事故隐患4.1万项,整改率98.9%;排查重大隐患7项,整改率85.7%,累计落实治理资金2421.4万元。
(三)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达8.4万家;排查一般事故隐患5.4万项,整改率99.2%;排查重大隐患13项,整改率69.2%,累计落实治理资金4017.3万元。
(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情况
全省68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其中50家企业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5.7万项,整改率98.4%;排查重大隐患11项,已整改3项,整改率27.3%,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375.3万元。
二、主要特点
(一)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数同比增加。1-3月,按照新的统计口径,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数同比增加9.9万家,增长近2倍。其中:工矿企业增加3.9万家,增长近1.8倍;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增加6万家,增长近2.5倍。
(二)一般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和整改率同比提高。1-3月,全省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同比增加4.8万项,增长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9%,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不够。1-3月,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平均每家查处事故隐患仅0.7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同比减少。1-3月,全省累计落实治理资金6438.7万元,同比减少2732.6万元、降低30%。
(三)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较低。1-3月,全省实际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约14.4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91.5%,但个别地区及航空公司、农机行业等领域覆盖率不到50%。
(四)部分重大事故隐患未挂牌督办。1-3月,全省排查重大隐患20项,挂牌督办15项,没有做到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引导企业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的开展。认真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的贯彻实施,把在煤矿行业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题实践活动与“打非治违”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工矿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效率。在信息报送方面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加强统计分析,提高数据质量,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决策依据。
附件:1.1-3月各地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1-3月各地区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3.1-3月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4、1-3月中央在川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