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1-2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川安办函〔2013〕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3年1-2月,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13.5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86.3%;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7.2万项,整改率99%;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4项,整改率7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4535.1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矿企业达5.7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8万项,整改率98.7%;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418.7万元。
(三)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达7.8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4.4万项,整改率99.1%;排查出重大隐患4项,整改率75%;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116.7万元。
二、主要特点
(一)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数同比增加
1-2月,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数同比增加9.9万家,增长300%。其中:工矿企业增加3.9万家,增长216%;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增加6万家,增长333%。
(二)一般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和整改率同比提高
1-2月,全省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同比增加3.4万项,增长89%;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9%,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
(三)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同比增幅较大
1-2月,全省累计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4535.1万元,同比增加1488万元,增长48.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不够。1-2月,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平均每家查处事故隐患仅0.5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部分行业领域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下降。1-2月,冶金有色企业、机场和油料企业行业领域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同比下降。
(三)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较低。1-2月,全省实际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约13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86.3%,但个别地区及航空公司、农机行业等领域覆盖率不到50%。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加强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要继续深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煤矿等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备案制度。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一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管监察,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不折不扣地抓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的贯彻落实。要做好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停产、检修企业节后和全国“两会”后的复产验收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
1.2013年1-2月各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2013年1-2月各地区煤矿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3.2013年1-2月各地区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1-3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