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关于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2013年01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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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周密布置,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初步效果,现将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012年,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5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99.3%,比上月末增加3092家,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加3万家。从地区来看,成都、泸州、德阳等十四个市(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已达到100%;从行业领域来看,铁路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作业、渔业企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2、全省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6.8万项,整改率99.2%,其中,成都、攀枝花、广安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排查出重大隐患481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36项),已整改销号471项,比上月末增加22项,整改率97.9%,整改率上升3.6个百分点。从地区来看,成都、自贡、泸州等十六个市(州)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从行业领域来看,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电力、农机、渔业、民爆器材生产行业领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3、隐患整改治理资金进一步增加。全省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约9.8亿元,比上月末增加9249万元。其中泸州市、绵阳市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在煤矿、学校、交通防护栏等方面加大投入,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分别比上月末增加3821.5万元和3314.5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矿企业达5.8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2万项,整改率98.9%;排查出重大隐患62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

      (三)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达9.3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4.8万项,整改率99.3%;排查出重大隐患419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35项),已整改销号409项,整改率97.6%。

      (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情况

      全省69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中,共排查一般隐患10万项,已整改9.9万项,整改率98.7%,其中,石油、建筑、电子、地质矿产、地质勘探、粮食储备、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行业领域整改率达到100%;排查出重大隐患339项,已整改销号306项,整改率90.3%,其中,电力、通信行业整改率达到100%,累积落实治理资金5亿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明确主体责任、检查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泸州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已有40个煤矿、3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5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自贡市结合打击液氯、石油液化气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德阳、绵阳市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和“生命工程”来抓,并将各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非常重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对现场工艺装备的本质化安全水平进行了改善和提高。中国水电十局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项目、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成都、雅安、遂宁、资阳、甘孜州等市(州)启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以安办名义组织发改委、经委、公安、国土、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执法,多管齐下,彻查整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眉山、广元、宜宾、乐山等市的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组成多个督查组,采取错时错位、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分辖区、分行业轮流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了督查,对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广泛宣传,社会监督。全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12350”投诉电话、网络举报、短信平台、电视专栏、媒体公告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内江、巴中市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举报奖励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和奖励作了明确的规定;达州市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市长热线”、“书记信箱”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及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川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四川铁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公司等企业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职工利用“周安活动”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事故案例、在电视台播放相关安全警示片,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安全为自己、安全在自己”的理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12年,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平均每家查处事故隐患仅1.8项。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领域方面,有8个市(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为零;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有3个市(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为零,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部分市(州)和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较低。2012年,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为55%,各市(州)和各行业领域之间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进度不平衡,有7个市(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低于50%,从行业领域来看,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库、农机、学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挂牌督办率低于50%。

      (三)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有待加强。69家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中,一些企业因其本身的行业特点和人员配置及网络通信等问题,导致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得不到及时汇总,出现了迟报、漏报的现象,个别企业由于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还存在“不催不报”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省开展的“百安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着力加强隐患管理,强化事故预防,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搞好自查自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突出煤矿这一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加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彻底消除隐患。要抓好事故总量大和重大事故集中的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治理政策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单位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防范、提前部署,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协调推进,以2013年春节等重要时段为重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放假或检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督促其制定完善和落实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准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起好步。

      (四)完善制度,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2〕58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强化统计分析,提高数据质量,为全省安全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服务。

      附件:

      1.2012年1-12月各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2012年1-12月各地区煤矿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3.2012年1-12月各地区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4.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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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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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 2013年01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周密布置,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初步效果,现将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012年,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5万家,占全部应排查企业数的99.3%,比上月末增加3092家,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加3万家。从地区来看,成都、泸州、德阳等十四个市(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已达到100%;从行业领域来看,铁路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作业、渔业企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2、全省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6.8万项,整改率99.2%,其中,成都、攀枝花、广安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排查出重大隐患481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36项),已整改销号471项,比上月末增加22项,整改率97.9%,整改率上升3.6个百分点。从地区来看,成都、自贡、泸州等十六个市(州)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从行业领域来看,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电力、农机、渔业、民爆器材生产行业领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3、隐患整改治理资金进一步增加。全省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约9.8亿元,比上月末增加9249万元。其中泸州市、绵阳市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在煤矿、学校、交通防护栏等方面加大投入,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分别比上月末增加3821.5万元和3314.5万元。

      (二)工矿企业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矿企业达5.8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2万项,整改率98.9%;排查出重大隐患62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1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

      (三)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情况

      全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达9.3万家,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4.8万项,整改率99.3%;排查出重大隐患419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的35项),已整改销号409项,整改率97.6%。

      (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情况

      全省69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中,共排查一般隐患10万项,已整改9.9万项,整改率98.7%,其中,石油、建筑、电子、地质矿产、地质勘探、粮食储备、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行业领域整改率达到100%;排查出重大隐患339项,已整改销号306项,整改率90.3%,其中,电力、通信行业整改率达到100%,累积落实治理资金5亿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的原则,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明确主体责任、检查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泸州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已有40个煤矿、3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5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自贡市结合打击液氯、石油液化气非法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德阳、绵阳市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和“生命工程”来抓,并将各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非常重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对现场工艺装备的本质化安全水平进行了改善和提高。中国水电十局突出抓好“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项目、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成都、雅安、遂宁、资阳、甘孜州等市(州)启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以安办名义组织发改委、经委、公安、国土、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协同执法,多管齐下,彻查整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隐患;眉山、广元、宜宾、乐山等市的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组成多个督查组,采取错时错位、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分辖区、分行业轮流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了督查,对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三)广泛宣传,社会监督。全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12350”投诉电话、网络举报、短信平台、电视专栏、媒体公告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度。内江、巴中市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举报奖励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和奖励作了明确的规定;达州市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市长热线”、“书记信箱”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及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川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四川铁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公司等企业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职工利用“周安活动”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事故案例、在电视台播放相关安全警示片,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安全为自己、安全在自己”的理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不够。2012年,全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平均每家查处事故隐患仅1.8项。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领域方面,有8个市(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为零;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有3个市(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量为零,全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部分市(州)和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较低。2012年,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为55%,各市(州)和各行业领域之间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进度不平衡,有7个市(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低于50%,从行业领域来看,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库、农机、学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挂牌督办率低于50%。

      (三)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有待加强。69家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中,一些企业因其本身的行业特点和人员配置及网络通信等问题,导致排查出的隐患情况得不到及时汇总,出现了迟报、漏报的现象,个别企业由于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还存在“不催不报”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全省开展的“百安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着力加强隐患管理,强化事故预防,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搞好自查自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突出煤矿这一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加强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彻底消除隐患。要抓好事故总量大和重大事故集中的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治理政策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单位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防范、提前部署,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协调推进,以2013年春节等重要时段为重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放假或检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督促其制定完善和落实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准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收好尾、起好步。

      (四)完善制度,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2〕58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强化统计分析,提高数据质量,为全省安全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服务。

      附件:

      1.2012年1-12月各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2.2012年1-12月各地区煤矿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3.2012年1-12月各地区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4.中央在川及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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