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征集立法选题公告
为了扩大社会各界对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做好地方立法的选题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有关事项的决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度地方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地方立法事项提出选题或建议。
二、在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时,请提出法规名称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出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三、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时,请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寄至: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818室),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邮编:610041;或传真至(028)86281880;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scfgw1@126.com。
四、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建议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
五、征集立法选题、立法建议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将通过四川人大网站等媒体公布,并回复建议人。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