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做好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2010年07月22日 11时23分
  • 来源: 文化厅
  • 【字体:
  • 川文办发〔2010〕81号

    各市州文化局:

      为规范我省拍卖市场秩序,打击各种违法拍卖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于今年6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6月)、专项整治阶段(7月-8月)和总结阶段(9月)三个阶段。省政府将于9月组织工作小组赴重点地区进行检查。为做好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拍卖公司发展不规范,有些公司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如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擅自拍卖文物;经营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未到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故意隐瞒拍卖标的的真伪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等。因此,对省政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应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政府要求,切实担负起文化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好这次拍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积极配合、建立名录。为配合工商、商务部门做好拍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加强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管理,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主动与工商、商务部门加强联系,筛查经营范围涉及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并根据附后相关企业名录,将其补充完善。

      三、加强指导、规范行为。主动联系并加强对管辖地内相关拍卖企业的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艺术品拍卖企业应取得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文物拍卖的应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应到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四、加强监管、形成制度。各地应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加强与工商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等的横向联系,联合监督拍卖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形成对拍卖市场的长效监管制度。

      现将通过省工商获取的《四川省从事艺术品和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和我厅制发的《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一并下发你们,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对企业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各地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并将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一一登记备案。本次拍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完成后,请各地形成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与各地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及各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一并于8月底前上报省文化厅。

      请各市州补充完善名录时提供其它企业的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法人、联系电话、文物拍卖资质等信息。

      各地应通过本次整治工作契机,将艺术品市场纳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

      附件:1.四川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

         2.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杨家颖

      联系电话:028-86241600 86240446(传真)

      EMAIL:scwhtscc@163.com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四川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

      一、经营范围包括“文物”的拍卖公司

      四川联拍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通过国家文物局年审

      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文物局年审中

      成都市金沙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文物局年审中

      二、经营范围包括“艺术品”或“美术品”或“字画”的拍卖公司

      四川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恒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翰雅拍卖有限公司

      成都诗婢家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梦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八益梦缘拍卖有限公司

      天府艺源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博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艺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三益拍卖行

      四川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宝元通拍卖有限公司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附件2

    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



      (本表填写一式四份,区、县级文化局存底一份,上报省文化厅、市文化局一份,经营单位自留一份。)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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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做好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2010年07月22日 11时23分
  • 来源: 文化厅
  • 川文办发〔2010〕81号

    各市州文化局:

      为规范我省拍卖市场秩序,打击各种违法拍卖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于今年6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6月)、专项整治阶段(7月-8月)和总结阶段(9月)三个阶段。省政府将于9月组织工作小组赴重点地区进行检查。为做好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但拍卖公司发展不规范,有些公司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如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擅自拍卖文物;经营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未到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故意隐瞒拍卖标的的真伪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等。因此,对省政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应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政府要求,切实担负起文化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好这次拍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积极配合、建立名录。为配合工商、商务部门做好拍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加强我省艺术品、文物拍卖市场管理,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主动与工商、商务部门加强联系,筛查经营范围涉及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并根据附后相关企业名录,将其补充完善。

      三、加强指导、规范行为。主动联系并加强对管辖地内相关拍卖企业的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艺术品拍卖企业应取得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文物拍卖的应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的企业应到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四、加强监管、形成制度。各地应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加强与工商行政部门、商务部门、公安部门等的横向联系,联合监督拍卖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形成对拍卖市场的长效监管制度。

      现将通过省工商获取的《四川省从事艺术品和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和我厅制发的《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一并下发你们,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对企业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各地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并将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一一登记备案。本次拍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完成后,请各地形成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与各地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及各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一并于8月底前上报省文化厅。

      请各市州补充完善名录时提供其它企业的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法人、联系电话、文物拍卖资质等信息。

      各地应通过本次整治工作契机,将艺术品市场纳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

      附件:1.四川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

         2.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杨家颖

      联系电话:028-86241600 86240446(传真)

      EMAIL:scwhtscc@163.com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四川省从事艺术品、文物拍卖企业名录(不完全统计)

      一、经营范围包括“文物”的拍卖公司

      四川联拍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通过国家文物局年审

      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文物局年审中

      成都市金沙拍卖有限公司 文物拍卖资质国家文物局年审中

      二、经营范围包括“艺术品”或“美术品”或“字画”的拍卖公司

      四川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恒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翰雅拍卖有限公司

      成都诗婢家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天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梦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八益梦缘拍卖有限公司

      天府艺源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博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艺拍卖有限公司

      四川三益拍卖行

      四川东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宝元通拍卖有限公司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附件2

    四川省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登记表



      (本表填写一式四份,区、县级文化局存底一份,上报省文化厅、市文化局一份,经营单位自留一份。)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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