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0年度“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合格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和《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及评审标准》的要求,2010年12月,省民政厅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从组织领导、思想道德、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设施建设、安全工作、行风建设和否决条件8个方面对6个创建单位和7个复查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
广汉市救助管理站、资中县救助管理站、武胜县救助管理站考核验收合格;自贡市救助管理站、三台县救助管理站、达州市通川区救助管理站、资阳市救助管理站和阿坝州救助管理站复查验收合格,经综合评定和研究,以上8个单位拟评为2010年“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
现予公示。
监督电话:社会事务处 028-84423035
监察室 028-84423044
四川省民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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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