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 2017年03月16日 09时56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字体:
  •   为适应简阳由成都整体代管后的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一)聘用单位:简阳市人民法院。

      (二)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合同制法官助理25名,性别不限。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3月15日为准,即1982年3月15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7.具有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及以上(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8.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4日,工作日9:00—17:00

      2.地点:简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简阳市东城新区人民路39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非法学专业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及以上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知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2:1的比例,完成笔试并达到通过要求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完成了两项考试的,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简阳市人民法院有关录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和签定劳动合同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合同制法官助理不占正式编制。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及其他福利。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考核奖金1500元/月+其他福利。

      (三)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购买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

      (四)在简阳城区内无住房的,由单位统一提供周转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26157714

      简阳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简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 2017年03月16日 09时56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为适应简阳由成都整体代管后的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岗位性质和聘用名额

      (一)聘用单位:简阳市人民法院。

      (二)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合同制法官助理25名,性别不限。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3月15日为准,即1982年3月15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7.具有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及以上(含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

      8.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4日,工作日9:00—17:00

      2.地点:简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简阳市东城新区人民路39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非法学专业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及以上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知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2:1的比例,完成笔试并达到通过要求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完成了两项考试的,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简阳市人民法院有关录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和签定劳动合同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合同制法官助理不占正式编制。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及其他福利。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考核奖金1500元/月+其他福利。

      (三)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购买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

      (四)在简阳城区内无住房的,由单位统一提供周转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26157714

      简阳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