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社会主义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统一战线网[www.sctyzx.gov.cn,下同]和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scsy.org.cn,下同]上发布)。
一、学院简介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和统一战线研究智库。学院成立61年来,共培养党外代表人士4万余人次,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是省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现有内设机构8个,教职工6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具有高级职称9人。
二、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 部门 |
拟聘 岗位 |
职位编号 |
人数 |
专业及研究方向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教研室 |
八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
01 |
1 |
哲学、法学、政治学一级学科目录下所有专业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
35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事业,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心健康,形象气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4.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2017年12月29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条件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及研究方向”两栏分别相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5日10:00至1月20日08: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并电话确认。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片等个人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发至scsy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应聘岗位(职位编号)+本人姓名”,如“教研室教师(01)+某某某”。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取面谈、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入面试人员先进行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面谈合格的进入试讲,主要就试讲效果、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我院及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1次)。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七、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只递补1次)。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统一战线网[www.sctyzx.gov.cn]和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scsy.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面试编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中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院通知报送与报考相关的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由省委统战部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省委统战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我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该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773770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735102(邓老师)
电子邮箱:scsyrsc@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成都市金牛区青羊东一路2号,邮编:610071)
十二、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省委统战部干部处、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