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现将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在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9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在省委办公厅(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主楼51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另交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2张。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委办公厅或省委组织部有权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书,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七)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八)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递交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资料后,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将于7月15日前将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委办公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028-86602475
四川省委办公厅行政处028-86601088
四川省委办公厅人事处028-86601534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