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统战系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省级统战系统单位拟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考调对象为全省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考调7人;
报名人员需符合有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其中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统一战线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提出的其他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考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考调单位基本情况、名额及岗位条件
见附表。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报考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或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sctyzx.gov.cn),下载填写《四川省级统战系统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2016年11月18日18时前将《四川省级统战系统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scswtzbgbc@163.com。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不低于计划考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11月下旬(时间、地点以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能力和理论功底,采用闭卷方式。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计划考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川藏语佛学院“学员处学员管理岗位”及“教务处教务管理岗位”需加试藏汉双语试卷,加试不合格者不可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3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或发表的文章;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5.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3年内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地点以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拟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体检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人选的综合表现若无法胜任岗位职责的,将退回原单位。
(八)调入。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试用期表现,确定正式调入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和笔试情况,可对考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028)8660386286647595。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16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1.四川省级统战系统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单位基本情况、岗位名额及岗位条件一览表
2.四川省级统战系统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