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文件精神和《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无异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830-3160509(四川医科大学人事处)
0830-3163678(四川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86113474(四川省教育厅监察室)
四川医科大学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