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聘仲裁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仲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
仲裁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
(二)具备深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口头表达和工作组织能力,能胜任仲裁工作;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办公和制作电子课件。
(三)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具有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学位)。
(四)年龄18至28周岁(即1985年2月22日—1996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3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下载《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子邮箱(zhongcai6269@163.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现场报名(详细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竹湖园劳动大厦B1楼)。
(二)资格审核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市人社局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核
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社局人事处:0812-3350337
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0812-3352178
邮箱:zhongcai6269@163.com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