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粮食局关于公布2013年5月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人社厅批准的《关于同意省粮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川人社办发〔2013〕12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5月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体检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粮食局(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176号一楼大厅)或达州市省粮食经济学校门口(达州市南外三里坪87号)集中,过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省粮食学校的体检考生在省粮食局集中,报考省粮食经济学校参加体检考生可在达州省粮经校也可在省粮食局集中,请参加体检考生将集中地在体检前一天告知省粮食局人教处,电话028-86661306);
(二)费用:体检人员自理;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参加体检考生如是应届毕业生,请提供与《四川省粮食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五)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保证充足睡眠,避免高脂肪、高蛋白饮食,清淡饮食,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前一晚凌晨后请勿再进食,检查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宜戴项链、玉佩等,不宜穿着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请勿穿有金属饰物衣裤,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招聘。
四川省粮食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