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的公示

  • 2013年05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字体:
  • 各位考生: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公告》规定,现予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二、报到及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5: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到,5月30日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准备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晚餐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三、体检标准与复检及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2-2342066、2340079、2342197(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2197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内江师范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的公示

  • 2013年05月22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各位考生: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公告》规定,现予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二、报到及体检时间: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3年5月29日下午5:0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报到,5月30日由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准备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晚餐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饮,空腹体检。

      三、体检标准与复检及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2-2342066、2340079、2342197(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0832-2341639(内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2197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内江师范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教师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