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体育类、艺术类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成都体育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
培养高等学历体育人才及相关专业人才、促进体育及教育事业发展 |
成都体育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始建于1942年,学校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划转地方,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详见成都体育学院网站www.cdsu.edu.cn)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并完全符合《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通告其他要求。以上人员均不含委培、定向、非普通高等院校、非全日制毕业的人员(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在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生,并取得在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归国留学人员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的不受全日制限制)。2013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
(6)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者须参加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达到400分(含400分)以上(归国留学人员、具有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报考者不受外语成绩要求限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明确要求: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3、务必提供准确真实完备的报名材料,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参加考核通知书。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超过时间不补报。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成都体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现场审核应提供的材料(注: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方便报名时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收取)
1、《报考信息表》2份,后附个人自荐书、科研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及研究生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有外语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外语等级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他岗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者须提供参加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归国留学人员、具有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报考者不受外语成绩要求限制);
6、有运动等级、裁判员等级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运动等级证书、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研究生阶段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阶段有专项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签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有获奖要求或参赛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参加获奖或参加比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考核、体检及聘用
1、通过现场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
2、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见《面试通知书》,考核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选拔人才实际自行组织。
3、学校以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综合素质以及我校对人才的需求规格等因素,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4、拟聘人员将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成都体育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咨询电话
成都体育学院人事处:028-85095171
成都体育学院
2013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1.《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成都体育学院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