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关于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宜宾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确定汪娟等10名同志为第一批招聘对象。现予以公告。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从2013年3月7日至3月15日18:00,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应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具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请按照《宜宾学院2012年公招第一批拟聘人员办理后续事宜公告》办理(见宜宾学院网站公告栏)。
宜宾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以及所报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宜宾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831-3530986(宜宾学院人事处)
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监察处)
028-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特此公告
宜宾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