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1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教育局2013年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的具体规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一2013年12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载《攀枝花市2013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见《岗位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也可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到高校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
招聘学校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核
招聘学校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
五、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局:0812-3316504、0812-3317417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1.《攀枝花市教育局2013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攀枝花市教育局2013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