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我省2016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情况,2016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7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7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4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