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4〕2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28日。
上午9:00-11:30考房地产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考房地产经纪基础(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4月1日至4月28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4月1日至4月30日,缴费时间定于4月1日至5月1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4月1日至5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程序
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应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限成都市各级单位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3号)有关条件可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3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初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岗位资格证书(免试条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名单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房地产协会(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电话:85353498、85350369,联系人:赵秀贤、王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首先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及时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四)网上缴费
1.考生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限成都市各级单位报考人员)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各地在考试前应通知考生自备钢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考《房地产经纪基础》科目时,考生需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考试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