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考函〔2014〕7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招标师和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号),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