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考函〔2013〕105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省2013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为: 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52分。 初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50分。 最终成绩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