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考函〔2013〕5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2号)精神,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