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结果及下步安排的公告

  • 2015年08月12日 14时04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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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于7月30日组织了2015年高速公路支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及补检工作。现将结果及下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合格人员。

      杨旭、徐敏、沈志强、张辉、雷苏铃、方其松、肖入齐、吴丹、杨丽莎、王剑辉、吴敬、罗拥军、田乔丹、晏翔、付能菲、易军、杨舒惠、邓阳、武玥婷、邓颖、黄乙斐、刘安荣、张晋彬、李林谕、陈彦婷、韦泉屹、杨弋、田敏、尹茂林等29名考生体检合格。

      (二)不合格人员。

      邓媛媛、陈璞、林亚平、邓煊靥、王健丞、霍艳、吴昌桂、何晓柯、车勇、赵曦、卢原丽等1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许采薇未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完成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二、下步安排

      (一)根据《公告》规定,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在体检不合格人员中,邓媛媛、陈璞、林亚平、邓煊靥、王健丞、霍艳、吴昌桂、何晓柯、车勇、赵曦10名考生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书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301153,传真:028-86301142),其他考生不复检。

      2、复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公安厅网。

      四川省公安厅

      2015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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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支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和补检结果及下步安排的公告

  • 2015年08月12日 14时04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于7月30日组织了2015年高速公路支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进一步检查及补检工作。现将结果及下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合格人员。

      杨旭、徐敏、沈志强、张辉、雷苏铃、方其松、肖入齐、吴丹、杨丽莎、王剑辉、吴敬、罗拥军、田乔丹、晏翔、付能菲、易军、杨舒惠、邓阳、武玥婷、邓颖、黄乙斐、刘安荣、张晋彬、李林谕、陈彦婷、韦泉屹、杨弋、田敏、尹茂林等29名考生体检合格。

      (二)不合格人员。

      邓媛媛、陈璞、林亚平、邓煊靥、王健丞、霍艳、吴昌桂、何晓柯、车勇、赵曦、卢原丽等1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许采薇未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完成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二、下步安排

      (一)根据《公告》规定,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在体检不合格人员中,邓媛媛、陈璞、林亚平、邓煊靥、王健丞、霍艳、吴昌桂、何晓柯、车勇、赵曦10名考生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书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301153,传真:028-86301142),其他考生不复检。

      2、复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公安厅网。

      四川省公安厅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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