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此次考录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就我厅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林业厅(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1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另请携带1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历、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学历、专业、届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六)报考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条件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基层单位出具的详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有多个单位工作经历的,请按准确时间段由各工作所在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并加盖印章);
(七)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请各位考生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四川省林业厅人事处:(028)83222511
四川省林业厅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