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眉山市2015年度选调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二、体检对象
以《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上《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为准。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女500元/人、男450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8:20前,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眉山市政大楼门口报到,并上交考生本人已签字的三方就业协议。
(二)全体人员在指定地点报到,完成相关手续后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参加体检人员听从统一安排,体检时不得离开体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自己的姓名、不得向工作人员和医生打听体检情况,不允许考生朋友及亲属进入体检现场等影响体检工作正常开展,不得违反体检纪律相关要求,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8—38168057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