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15年03月13日 11时24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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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拟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档案管理岗位1人,其他岗位3人。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省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本县在编在职人员须符合县内人员流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年龄:档案管理岗位45周岁及以下(196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档案管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其他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选调后,愿意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档案管理岗位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熟悉电脑操作。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调办法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干部身份证明(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八、调动

      对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流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下载:

    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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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15年03月13日 11时24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拟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档案管理岗位1人,其他岗位3人。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省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本县在编在职人员须符合县内人员流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年龄:档案管理岗位45周岁及以下(196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档案管理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其他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选调后,愿意在北川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档案管理岗位报考者须是中共党员,熟悉电脑操作。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调办法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10日。

      2、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

      咨询电话:0816-482317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了解选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毕业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干部身份证明(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

      八、调动

      对考察合格者,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选调资格,已经办理了流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4821390(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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