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半年四川省工商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工商局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报考四川省工商局职位考生的复审时间是:2014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省工商局14楼1409室。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小2吋免冠照片1张(贴在现场填写的《面试资格复审表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部门出具的有关考生本人院系、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2.在企事业单位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签章同意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体制内在编的教师须出具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垂管系统的应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7.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需提供社区、街道办或村委会等单位签章出具的关于其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9.所持学历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10.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通知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原件供现场审核,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2.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如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的,应由考生事先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名、摁指印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按上述要求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4.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请遵守审核单位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影响审核单位正常工作。
5.请考生保持《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联系。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