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经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同意,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遴选法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省法院系统(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除外)、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并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
(二)条件
遴选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或虽不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法律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统一截至2013年7月1日止;
(3)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符合回避规定;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身体健康。
2、学历条件
需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
男性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遴选名额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14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7名)。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即要求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初审合格人员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相应缩减职位遴选计划数。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公开遴选法官公告。公告在四川法制报、凉山日报、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9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
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476859266@qq.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遴选法官报名表》;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
4、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提供电子版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资格初审
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初审合格者于2013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8月8日至8月9日电话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负责。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本公告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508
监督电话:0834-3866565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