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 2013年06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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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现将2013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公告》规定,宜宾市筠连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股(职位编码:315010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且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总成绩低于本次全省质监系统公招公务员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此,该职位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办公大楼门口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6、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7、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1、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500元/人左右)。

      12、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3、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6607525

      特此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2013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公招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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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 2013年06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管系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现将2013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公告》规定,宜宾市筠连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股(职位编码:315010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且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总成绩低于本次全省质监系统公招公务员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此,该职位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办公大楼门口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化妆,不穿连衣裙、连裤袜、高跟鞋。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同时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5、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我们将根据您报考的职位检查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

      6、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7、考生可在二小时内完成三次血压检测,每次间隔十五分钟以上,以对考生最有利的检测结果为准。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1、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500元/人左右)。

      12、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3、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联系人:汤老师电话:028-86607525

      特此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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